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内部专家库
评定办法和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发展的需要,协会在医药建设工程的评优、标准规范评审、技术咨询和培训方面需要选聘一批具有一定工程经验和资质的专家。经协会理事会决定设立医药建设工程项目评优专家、医药标准规范评审专家、技术咨询和培训专家的专家库。专家库的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等条件已经在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专家库的条件和实施细则已在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讨论通过。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内部专家库的设立利于协会的发展,更有利于中国医药工程设计项目的开展。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此特制订评定办法和管理规定。
一、评定办法:
1、协会专门成立专家库评定工作专家组,专家组的组长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担任;
2、根据各会员单位推荐的专家库人选名单,评定专门组专家严格按照《协会制订内部专家库评定专家实施细则》的条件把好关;
3、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限定每个专家库最多上报2名专家;
4、根据各位专家的专长,原则上每位专家只能入一个专家库;
5、各个专家的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统计结果超过2/3为合格通过(含2/3);
6、合格通过的专家在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十天后无异议者作为正式专家,协会发于聘书;
7、根据协会日后发展需要,对每个专家库可按需增补名额;必要时可以适当扩大专业的范围。
二、管理办法:
1、协会的内部专家库由协会秘书处直接管理;
2、已经入选的专家,由于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参与和履行专家的工作和义务,专家可书面提出,通过理事会讨论后同意退出;
3、由于专家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违反了协会的规定和要求,协会通过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给以除名;
4、聘任期为四年,根据情况可续聘。
三、 本《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内部专家库评定办法和管理规定》(暂行)待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通过后正式执行。
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
20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