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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研讨班通知 发布日期 :2008-11-20  

下载报名表请登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右侧“协会最新公告”)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08)第50号
 

 
关于举办第三期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
学习研讨班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同业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今年已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经部分行业的试行,也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企业施行。为帮助勘察设计企业的财会人员学习、领会、掌握好新《税法》和《准则》,了解新老税法间的差异,科学合理地做好新《税法》实施后纳税筹划,正确掌握所得税各项规定及优惠政策的衔接和过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曾于今年4月和7月在北京举办了两期“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学习研讨班”,得到广泛的欢迎,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为了满足勘察设计企业要求举办一期针对2008年财务年报的培训的愿望,经研究决定举办该课题第三期培训班,继续聘请国家财政部参与《税法》和《准则》制定的起草专家,解读《税法》和《准则》,聘请勘察设计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财务专家担当此次课程的教员,对企业充分运用税收与会计法规政策,搞好2008年度会计决算工作,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转换提供翔实、科学的案例分析和讲解,帮助企业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难于处理的会计事项,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并介绍以设计为龙头的企业工程总承包财务管理方法、经验和体会。本次学习研讨将进行现场互动,解答学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1、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解读《企业会计准则》
3、新《税法》、《准则》对勘察设计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财务管理实务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4日至6日,(3日为外埠学员报到日)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36号“北京燕丰饭店
三、收费标准:
参加学习的学员每人收取培训费800元,(欢迎省市同业勘察设计协会组团参加学习,每12人减免领队一人的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
北京市学员请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部交费报名领取听课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神庙1号,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科技楼二层。外埠学员请发传真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培训部报名,传真号:010-88023319
联 系 人:邵玉玲   张茹文
联系电话:010-88023342   010-88023319 
010-88023401   13693266298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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