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药设协字〔2006〕第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医药行业工程设计水平,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活动。根据建设部有关要求,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现将2007年度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奖是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的最高奖项。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范围、条件与标准
(一)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
1、自2004年10月至2007年3月建成并经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且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
2、中外合资(合作)和引进国外(境外)先进技术的工程设计项目建在我国境内,凡是由中方进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的项目均可申报。
我国勘察设计企业在国外(境外)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有竣工质量证明、上报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材料。
(二)申报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医药生产、经营、科研和中药材的种植等设计项目,必须通过“GMP、GSP、GLP、GAP”认证。
2、较好体现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申报优秀工程设计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
(三)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奖各奖项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等奖项目:整体工程各项主要技术成果指标应达到同期国际水平,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二等奖项目:应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
三等奖项目:应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附后)
(二)设计说明书(简要)
1、项目概况。
2、重点说明主要的设计特点,设计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情况。
3、投产运行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期同类产品相比,达到何等水平。
(三)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1、要有建筑质量评定、环保、消防、节能及“GMP、GSP、GLP、GAP”等证书的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业主对项目工程设计的评价。
3、主要工艺流程图、设备平面布置图(以能反映工程设计现状为准),不收初步设计、施工图的复印件。
4、申报表,设计说明书和主要图纸装订成A4大小的统一本(一式二份)。
四、其它
报送时间:2007年2月底以前报来(以邮戳日期为准)。
接收单位: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
接收地址:北京市德胜门东滨河路三号C座411室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孙秀敏 王红
联系电话:6205 0006 5155 0269(传真)
五、评审费:每个申报项目交评审费1000元(请注明评审费)。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地安门支行六铺炕分理处
协会账号:0200022319014440616
联 系 人:郑昌明 电话:010-6205 7446
二ОО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已邮寄各单位)
全国医药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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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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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投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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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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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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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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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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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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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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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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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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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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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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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申报奖励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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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企业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以不填该项
在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设计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参加本项目起止设计 |
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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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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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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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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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最多填报人数为一等奖12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