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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审稿会报道 发布日期 :2005-3-7  
 
医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审稿会报道
 
      为了规范医药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委托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对原国家医药管理局于1995年发布的《医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规定》(简称《可研深度规定》)和《医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简称《初设深度规定》)修改补充。经过他们的辛勤工作,于2004年12月完成修改版的初稿。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完成了《医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深度规定》初稿。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于3月7日~9日在上海召开了审稿会议,对这3个初稿进行审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很支持我们的标准规范工作,特地派标准定额研究所李明哲研究员到会审查;上海、武汉、重庆、吉林、山东、湖南、四川医药设计院、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院,核工业规划设计院,华北制药集团医药设计院等10多个会员单位的近20名专家出席会议;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韩立新会长和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汪镇安总经理亲自到会讲话。会议得到了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的大力支持。
      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就《可研深度规定》《初设深度规定》修改初稿的编制格式、修改说明、文件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代表们会前做了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发言认真讨论,对编制格式、文件内容基本给予肯定,一致认为修改初稿既充分考虑了医药的特殊性,又体现了较强的参与国际竞争的意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研深度规定》初稿编写格式、深度符合发改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初设深度规定》修改稿格式、深度符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要求。同时,代表们对两个修改初稿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请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综合大家的意见对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介绍了《医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深度规定》初稿的编制情况,经过与会代表审议,会议认为《医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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